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景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3********2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904民初340号 |
案号 |
(2020)粤0904执10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陈景文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林玉莲偿还借款6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从2020年1月13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被告陈景文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0元(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