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明晟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72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黔2328民初1248号 |
案号 |
(2019)黔2328执恢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贵州明晟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郝雨生、熊明兵工程保证金、工程款370000元(限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履行)。二、被告彭琼不承担民事责任。三、驳回原告郝雨生、熊明兵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46元,由被告贵州明晟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时间 |
2019-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黔2328执恢3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7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世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587289869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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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甘荫塘小街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