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池建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4********9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03民初4542号
案号
(2020)苏0303执7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池建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支行信用卡本金17655.26元、利息5155.39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002.36元、消费手续费3元,合计23816.01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7月21日,之后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5元,减半收取计197.5元、保全费270元,合计467.5元,由被告池建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4-13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