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润地利科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505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揭普法民二初字第122号 |
案号 |
(2015)坛执字第01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普宁市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润地利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欠原告陈松请借款人民币2800万元及利息,被告润地利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陈松青。二、被告王和平、王春雷、周桂翠、常州龙德置业有限公司、常州润万嘉置业有限公司、南通润万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润澳花园大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润地利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92200元,保全费5000元,合并97200元(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该款被告于2014年6月13日前返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坛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5-21 |
发布时间 |
2018-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和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250540640B |
登记机关 |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蠡园开发区太湖西大道1890号太湖明珠发展大厦3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