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藤县永利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7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422民初2000号 |
案号 |
(2019)桂0422执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藤县永利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浩国、刘肖燕退还购房款8581.58元; 二、被告藤县永利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浩国、刘肖燕支付违约金25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30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藤县永利投资有限公司负担740元,原告黄浩国、刘肖燕负担56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28 |
发布时间 |
2019-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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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康国添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422566795375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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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藤县工业集中区(藤县豪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租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