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伏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02********0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6民终1846号 |
案号 |
(2020)湘0681执8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撤销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2019)湘0681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二、限上诉人伏浩、被上诉人谢多良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退还被上诉人李映莲入伙金50000元。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如未按照本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被上诉人李映莲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上诉人伏浩负担1600元, 被上诉人谢多良负担250元,被上诉人李映莲负担3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