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5********00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424民初1287号 |
案号 |
(2020)宁0424执5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兰文华借款5万元,并按年利率6%承担2013年5月4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38元,由被告郭红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