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隆宇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GH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973民初19951号 |
案号 |
(2019)粤1973执5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0198605916】。双方确认,被告东莞市隆宇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尚欠原告东莞市金鸥纸业有限公司311606元款项(包含本金、利息、受理费、保全费及律师费)未支付。该款项分六期偿还:第一期于2018年11月30日前(含当日)支付50000元;第二期于2018年12月30日前(含当日)支付50000元;第三期于2019年1月15日前(含当日)支付20000元;第四期于2019年1月30日前(含当日)支付50000元;第五期于2019年3月30日前(含当日)支付50000元;第六期于2019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支付91606元。上述款项均由被告东莞市隆宇纸品包装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至原告东莞市金鸥纸业有限公司指定的如下账户:收款账号:6214867675101688开户行:招商银行东莞常平支行户名:陈英被告东莞市隆宇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时还款,原告东莞市金鸥纸业有限公司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东莞市隆宇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未支付的全部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19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肖家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4WG8GH39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常平镇桥沥村马屋工业区汇龙高新科技园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