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82********12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812民初10698号 |
案号 |
(2020)苏0812执9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卢敏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淮安市恒通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22万元。二、驳回原告淮安市恒通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00元、保全费167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870元,由被告卢敏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8-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