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觅仙泉矿泉水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4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826民初581号 |
案号 |
(2020)皖0826执恢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觅仙泉矿泉水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59482.16元,并自2017年3月2日起以159482.1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662元,由原告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0172元,被告安徽觅仙泉矿泉水有限公司负担349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应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66694682389 |
登记机关 |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佐坝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