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11********4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02民初5401号 |
案号 |
(2020)鲁0902执12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亮、邢长霞立即偿还借款本金795602.93元及利息914134.47元(截止至2019年9月21日),合计:1709737.4元。剩余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按合同约定利息计算方式,计算至结清还款之日止。被告梁海峰、邢绍邱、闫西惠、邢伟、山东海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泰安绿地园林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