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云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881********25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02刑初483号 |
案号 |
(2020)皖0102执26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夏云飞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23日起扣除被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抓获临时羁押的7日至2029年7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夏云飞与徐新华、李春、吕传海、黄双双共同退赔被害人朱林健经济损失人民币465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