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祁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4********2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423民初429号 |
案号 |
(2020)宁0423执4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祁峰分期给付原告丁奎仁借款11500元,于2020年6月30日给付2000元,2020年7月31日给付2000元,2020年8月31日给付2000元,2020年9月30日给付2000元,2020年10月31日给付2000元,2020年11月30日给付1500元,如果被告祁峰有一次不按期给付,原告丁奎仁可对剩余全部借款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1元,由被告祁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