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尚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82********1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81民特74号 |
案号 |
(2020)宁0181执1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尚伟欠申请人张文强劳务费7000元,申请人尚伟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张文强与尚伟于2020年5月15日经灵武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