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222********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921民初749号
案号
(2020)晋0921执1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定襄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李海龙返还申请人王慧敏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6月24日起,月利率按1.5%计算,至本案履行完毕止);二、诉讼费1150由被执行人李海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襄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6-10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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