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司艳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4********1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合仲字第0048号 |
案号 |
(2020)皖8601执3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司艳朗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姜明支付股权转让款620000元整;二、被申请人司艳朗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姜明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以62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9日起按年利率6%为标准计算至款清止)。本案仲裁受理费9642元,处理费1000元,由被申请人司艳朗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已由申请人姜明预付,被申请人司艳朗应将该项费用即10642元,与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姜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