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司艳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4********1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合仲字第0048号
案号
(2020)皖8601执3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司艳朗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姜明支付股权转让款620000元整;二、被申请人司艳朗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姜明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以62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9日起按年利率6%为标准计算至款清止)。本案仲裁受理费9642元,处理费1000元,由被申请人司艳朗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已由申请人姜明预付,被申请人司艳朗应将该项费用即10642元,与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姜明)。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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