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晓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2********07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802民初1045号
案号
(2020)皖0802执3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晓东、朱凤友欠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借款本金60万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19年4月28日拖欠利息81352.73元,自2019年4月29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支付),被告刘晓东、朱凤友在2019年12月20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同时支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律师代理费8000元;二、被告刘晓东、朱凤友若未按上述约定履行,则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权处置被告刘晓东、朱凤友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e2幢6#房产(产权证号:安庆市房权证开发区字第2036333号),并对抵押物的处置、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二、案件受理费10614元,减半收取5307元,由被告刘晓东、朱凤友负担(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已预交,被告刘晓东、朱凤友在偿还借款时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3-11
发布时间
2020-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