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元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531********16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521刑初793号、(2020)刑终120号
案号
(2020)粤1521执8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周锦明、周元武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瑜斌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07259.35元,扣除同案人罗龙、张秋平、朱娘彬前已赔偿的经济损失共人民币215000元,附带民事原告人周锦明、周元武实际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先人黄瑜斌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2259.3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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