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9********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813刑初241号 |
案号 |
(2020)苏0813执4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贾勇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6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