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建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5********2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31民初213号
案号
(2020)晋1031执1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隰县人民法院你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吕建云、曹海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史国平借款20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月利率2%计算); 二、被告吕建云、曹海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史国平欠款9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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