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202********3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3)左民初字第110号 |
案号 |
(2020)晋0226执恢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志、刘大尧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张悦抵押金10万元整,二被告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4854元,由原告承担1344元,被告各承担175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