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付万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725********0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502民初2316号
案号
(2020)鄂0502执6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付万林、付万红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李玲华连带偿还借款15万元。如果两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300元、公告费560元,由两被告负担,两被告应在支付上述判决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4-23
发布时间
2020-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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