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1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24民初7505号 |
案号 |
(2020)苏0324执17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江苏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张甫洋、杨贵侠、张小凤、张云丧葬7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955394.14元;二、驳回原告江苏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江苏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时间 |
2020-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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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杜长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0692147336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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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徐州市铜山区何桥镇何丰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