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华祥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48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881民初961号 |
案号 |
(2020)皖0881执恢5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金成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597498.65元并承担利息、罚息1984404.37元(截至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逾期年利率19.32%标准计算。二、被告安徽华祥实业有限公司、汪舵海、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被告安徽金成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的上列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安徽华祥实业有限公司、汪舵海、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安徽金成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873元,由被告安徽金成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安徽华祥实业有限公司、汪舵海、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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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汪舵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81754854395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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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桐城市孔城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