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4********2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423民初1234号 |
案号 |
(2020)宁0423执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齐飞于2020年3月30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德县支行借款本金27000元,截止2019年9月19日利息2355.60元;2019年9月19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付至本金实际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67元,由被告齐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