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08********4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511民初2809号 |
案号 |
(2020)粤0511执10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411205600734】。一、黄鑫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还汕头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006.64元及违约金(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计付,每月所欠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以黄鑫当月所欠的物业管理费为本金,从每月11日1起计算至黄鑫实际清偿之日止,但违约金总额以黄鑫欠缴的物业管理费为限)。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