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席文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4********6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04民初4667号 |
案号 |
(2020)皖0104执恢4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国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6日前一次性支付周仕涌借款本金200000元及自2016年7月25日起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本金结清之日的利息(上述款项安徽国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周仕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账号6214661720083888);二、席文民对上述第一项所列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三、双方关于(2019)皖0104民初466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次性了结;四、本案诉讼费用5061元,减半收取为2530.5元,由安徽国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席文民承担(该款项周仕涌已预付,安徽国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席文民于2019年5月20日前直接支付至周仕涌上述指定账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