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2********8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702民初1414号 |
案号 |
(2020)湘0702执21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武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人民路支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93 049.73元、利息91 628.54元、违约金15 000元(利息、违约金已计算至2019年3月13日,以后的利息、违约金按《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规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人民路支行对武斌提供的抵押物湘j3u848小车享有优先受偿上述债务的权利。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795元,减半收取2897.5元,由武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