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1********7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702民初914号
案号
(2020)湘0702执22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陈勇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清偿透支款本金146447.79元、利息29760.11元、违约金10000元,合计186207.9元(利息和违约金已计算至2019年7月15日,后续利息、违约金按《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的规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24元,减半收取2012元,由陈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8-24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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