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 沈阳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辽0423执991号 朱和平: 翁栋、抚顺市汉邦矿业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朱和平与被执行人翁栋、抚顺市汉邦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执行依据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0423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翁栋、抚顺市汉邦矿业有限公司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8-23 |
发布日期 | 2021-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