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有限公司
沈阳金属材料总厂
鸡东北方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
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东方钢铁有限公司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辽宁东钢国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34126.9元,由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90238.07元,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有限公司负担443888.8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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