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814元,退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8-15
发布日期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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