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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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按照月利率9.72‰自2017年12月22日计算至2018年12月22日;罚息按照月利率14.58‰自2018年12月23日计算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扣除已支付利息21015.70元); 二、被告***、***、***对上述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追偿。 本案受理费502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缴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