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九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北方交通重工有限公司 沈阳北方重矿机械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辽01执264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发现被执行人九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王大鹏 |
| 裁判日期 | 2019-08-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