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溧阳和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81执1883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江苏省溧阳市人,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江苏省溧阳市人,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江苏省常州市人,住***。

被执行人:溧阳和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溧阳和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481民初3222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申请,于2020年4月17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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