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一百零一万七千三百八十五元零七分。 如果被告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万三千九百五十六元、保全费五千元、公告费二百六十元(原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北京七维航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