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淄博临淄万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奥达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淄博临淄万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奥达化工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5022105.87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20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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