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齐邦树脂有限公司 山东东油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淄博市临淄伊阳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7)鲁0305民初391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山东齐邦树脂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伊阳工贸有限公司、山东东油石油装备有限公司、贾广宇、邱谋东、邱某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执行;日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持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8-09-04 |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