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连云港华阳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苏G×××××、苏G×××××、苏G×××××、苏G×××××)。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2252元,已由申请人连云港华阳塑料包装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