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州润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鼎润电子(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紫寅电子电路有限公司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常州紫寅电子电路有限公司、鼎润电子(常州)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润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等财产2492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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