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弘昌炭素有限公司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鑫脉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齐凯塑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查封、冻结被告山东齐凯塑业有限公司、山东鑫脉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弘昌炭素有限公司、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8000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7-24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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