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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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豫1082执119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自学,系该行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长葛市人民法院(2020)豫1082执1193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8条、第42条、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70万元及利息(利息另算)或查封、扣押其相同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桂红亮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 何明杰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70万元及利息(利息另算)或查封、扣押其相同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桂红亮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何明杰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