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乌苏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投递费141元,由原告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诉讼费3064,投递费141)。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