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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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广西新宇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298.5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4597.16元。汇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防城港分行营业室,账号:20×××13(受理费),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中级法院不再另行通知)。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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