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达置业有限公司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焦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中顺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8683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09243元,由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4816元,由常州市焦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4427元。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43725元,剩余部分8909元由本院退还;常州市焦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118531元,剩余部分44104元由本院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05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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