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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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1执保405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隆福泽集团有限公司、吴沛峰、王雯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与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隆福泽集团有限公司、吴沛峰、王雯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至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19)辽01民初1091之2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承办人:齐连中 书记员 :郭天驰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