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森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3执18号 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森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杨适、杨茂义、王影: 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森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杨适、杨茂义、王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吉03民初383号行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本院依法拍卖杨适、杨茂义的抵押房屋,以流拍价抵偿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欠款28016404元。余款5855元,吉林省森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结清。故本院对(2019)吉03民初38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