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三花戴卡轮毂有限公司
沈阳都瑞轮毂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维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沈中民三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32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240元,合计6480元,由沈阳都瑞轮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