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 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亿森(上海)模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亿森(上海)模具有限公司支付款项80682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80682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35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9350元(原告亿森(上海)模具有限公司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账户: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31,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被告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账户: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49,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