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东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顺风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对本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仍然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仍然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